| 通化市强化促进措施 确保推动目标完成 |
|
| 2006-12-30 14:53 文章来源:通化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10月12日,吉林全省外贸工作座谈会上,给我通化市落实了追加完成5480万美元的出口推动目标,这样,我通化市全年出口任务达到16480万美元。会议结束后,我市立即组织召开了进出口工作专题会,专门研究四季度出口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推动目标任务的完成。一是深入企业督查,挖掘新的增长点。由市商务局牵头组成若干工作组,深入到30多家出口企业了解第四季度及明年出口情况,宣传吉商联[2006]38号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外贸出口的意见》精神,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,挖掘出口潜力。二是结合实际,做好推动指标的落实。召开了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长参加的工作调度会,根据省商务厅下达推动目标和各县(市、区)的出口实际情况,在年初下达任务指标的基础上,又分别给七个县(市、区)下达了推动完成目标任务。三是突出重点,加大跟踪服务力度。为了确保完成推动目标任务,我们确立了通钢、东宝、梅河中兴食品、三江海水产等10户企业为重点跟踪服务企业,责成专门人员,深入到企业中去,鼓励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出口。四是调动积极性,落实奖励办法。为激发、调动县(市、区)及企业出口积极性,局里制定了鼓励出口奖励办法:一是每个县(市、区)完成年初计划奖励1万元;在完成年初计划的基础上,完成推动目标,奖励2万元;二是出口超1千万美元的企业,奖励1万元,出口超5千万美元的奖励2万元,在此基础上,每超1千万美元,奖励1万元。
省、市两级商务部门一系列促进外贸出口的措施,极大调动了县(区)商务局及企业的出口积极性,起到了快速拉动出口的作用,全市11月份当月出口2100万美元,预计12月份出口将达3100万美元,可创历史当月出口新高,全年出口1.8亿美元,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1.648亿美元的推动目标。
|